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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训
 

1、培训目的

  核电站的培训工作要确保在电站工作的全体人员能受到良好的培训,成为按需要获得授权的合格人员,从而能安全、高效、经济地运行和维修广东大亚湾核电站。为此,培训应使电站员工达到如下三个目标:

n         获得上岗授权。即通过必要、有效的培训课程, 使员工获得满足有关法规规定并为履行其职责所要求的授权。

n         取得工作资格。即通过各类技能培训使员工获得相应的资格,以执行其岗位规范所规定的任务。

n         拓展职业能力。即培训作为人力资源开发的一个重要途径,不断提高员工的知识与技能水平,促进其职业发展。

2、培训原则

  由于核电行业的特殊性,核电站培训不仅要让员工单纯掌握技能和熟悉所要严格遵守的程序,而且还要使他们了解其职责的重要性,以及因理解不当或缺乏警惕性可能造成的错误的后果。基于此,核电站运用国内外其它电厂的经验反馈,将核安全文化概念纳入适当的培训大纲。

核电站培训应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在其活动范围内可能出现的错误。这种培训建立在对所包含的安全质量问题有基本了解的基础上,考虑到此类错误可能产生的后果,同时也考虑如何避免错误和出现错误应如何纠正的问题。

同时,为实现电站的培训政策,核电站严格遵循以下培训原则:

  (1)、授权上岗制

  为确保核电站安全和经济运行,电站每个员工在执行各种任务之前,必须进行适当的培训并获得相关授权与相应的工作资格,授权和资格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厂与核安全相关的员工。

  (2)、全员培训制

  核电站员工的培训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厂的全体员工,与他们所处的地位和身份无关。

  (3)、终身培训制

授权具有一定的有效期,必要时可进行授权更新或取消授权,这种授权的时效性决定着员工必须按个人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复训及新课程学习;同时每一个员工为掌握和提高业务水平而不断接受技能培训,学习新知识,以确保个人上岗资格的延续,培训对每一个员工实行终身制。

3、培训的组织方法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DNMC)的培训体系采用了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推荐的系统化培训作为培训工作的指导方法,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培训手段。

  所谓系统化培训,是指通过确定一项工作所需的技能水平,采取一套系统的过程去设置培训并加以实施,促使人员达到确定的技能水平,而最终再评价这项培训的效果。它包括五个阶段:分析培训需求、设置培训大纲、开发培训课程、组织和实施培训和评估培训效果。

4、培训的监督、检查与评估

       为确保人才培养工作适应核电站的发展以及员工的职业规划,核电站培训工作要通过培训自我评估(培训中心年度自我评估、学员反馈等)、核电站内部评审(来自质保、审计等部门的评审),核电站外部审查与交流(来自国际原子能机构、世界核运营者协会、法国同类电厂、国家核安全局的审查与交流)三方面来持续提升培训质量。